一、根据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管用结合的的原则,实验室主任及资产保管人对仪器设备有使用权和保管责任。
二、仪器设备的立项、采购、验收、建账、建卡、报损、报废等工作应按照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三、学生在使用仪器之前,要了解仪器设备的主要性能,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;大型、精密、贵重仪器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操作。不按操作规程使用,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,要追究责任并负责赔偿。
四、根据需要实验室主任可对各分室仪器设备调配使用。在调配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调配手续,明确管理责任。
五、仪器设备的丢失、被盗和损坏,有关责任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,以便做出妥善处理。凡属管理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,应由责任人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。
六、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准外借,如确因需要外借,应严格按照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七、实验室每年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和对账、对卡工作,确保与本单位的帐、物、卡相符以及与管理部门的帐、物、卡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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